11月27日,义乌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石磊有期徒刑7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;其余18名同案被告人分别判处6个月至6年不等的刑罚。 石磊与某针织公司物流部员工邹某合谋,由邹某从该公司先后4次偷发价值近20万元的名牌袜子,以10万元卖给销售商李某。就这样,石磊、邹某、杨某等19人多次以同样手段侵占公司财物。经查明,石磊侵占了60.3万元、杨某侵占了21.9万元的袜子。